標 題: | 公告99年度南投縣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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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一般類 |
開始時間: | 2010/10/13 |
結束時間: | 2010/10/19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1077 次 |
內 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09902121172號 主旨: 公告99年度南投縣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 依據: 都市計畫法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99年度南投縣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優先順位表。 二、公告時間:自中華民國99年10月13日起至99年10月19日止共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