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公開展覽「擬定草屯都市計畫(行政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案書、圖,請週知。 |
---|---|
類 別: | 一般類 |
開始時間: | 2016/05/25 |
結束時間: | 2016/06/28 |
附件檔案: |
01. 檔案下載圖示 ALL.pdf |
點閱次數: | 1251 次 |
內 容: |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擬定草屯都市計畫(行政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案書、圖,請週知。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30日起至中華民國105年6月28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本府及草屯鎮公所展覽30天,並訂於105年6月17日上午10時,假草屯鎮公所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國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提出(陳情意見書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