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辦理『變更南投市都市計畫暨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為大南投都市計畫(合併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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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一般類 |
開始時間: | 2008/10/10 |
結束時間: | 2008/11/08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2471 次 |
內 容: |
主旨: 公告辦理『變更南投市都市計畫暨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為大南投都市計畫(合併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 依據: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3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0日起至97年11月08日止,合計30日。 二、公告地點:本府及南投市公所。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 公告刊登於民眾日報97年10月15日第24版、10月16日第20版及10月17日第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