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草屯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1次會議決議補辦公開展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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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一般類 |
開始時間: | 2011/11/08 |
結束時間: | 2011/12/07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2545 次 |
內 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10002185802號 主旨: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草屯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1次會議決議補辦公開展覽)案」書、圖,請週知。 依據: 一、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1次會議記錄及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起至中華民國100年12月7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本府及草屯鎮公所,並訂於100年11月24日上午10時,假草屯鎮公所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提出(陳情意見書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索取),提供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參考審議。 刊登公告於台灣商報中華民國100年11月12日第C2版、13日第C2版及14日第C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