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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已延期辦理)轉知內政部營建署舉辦11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教育講習計畫

類  別: 資訊類
開始時間: 2021/05/06
結束時間: 2021/07/02
附件檔案:
點閱次數: 268 次
內  容: 110.05.12延後舉辦11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 作業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教育講習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延後舉行11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 作業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各場次教育講習。線上報名暫停,待確定舉行時間後再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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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營建署舉辦11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 實施更新作業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教育講習計畫(如附件),敬請派員並轉知所屬單位(會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10年4月30日營署更字第1101069341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育講習分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共4場次,時間及 地點如下:
  (一)北部(營建署5樓大禮堂):110年6月7日(星期一)、6月8日(星期二)。
  (二)中部(臺中市政府文心第二市政大樓B1禮堂):110年6月17日(星期四)、6月18日(星期五)。
  (三)南部(臺南市政府1樓東哲廳):110年7月1日(星期四)、7月2日(星期五)。
  (四)東部(花蓮縣政府1樓大禮堂):110年6月24日(星期四)、6月25日(星期五)。

 三、課程規劃:
  (一)宣導自主更新補助規定及實務推動經驗分享課程,主要內容包括:「整建維護、電梯增設之溝通技巧及案例分享」、「更新會籌組立案、會務運作推動實務」、「都市更新與危老稅務及財務實務」、「海砂屋都更重建成功案例分享」、「社區營造型都市更新推動實務」。
  (二)配合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課程,主要內容包括:「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相關法令暨函釋說明」、「私有建築物耐震階段性補強」、「地方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作業規定及案例分享」。

 四、務請轉知相關承辦人員(鄉、鎮、市公所、村長、里長、社區規劃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委託之自主更新或危老輔導團等);民間團體會員,視個人需求報名參加。

 五、本次教育講習課程全程參與者,將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並提供技師及建築師積分證明文件。

 六、參與講習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 者,請勿參加。

 七、本次教育講習預計於110年5月11日(星期二)起,於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活動專區/教育講習」開放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上課講義於每場次上課前3天上傳至本署「都市更新入口網/下載專區」,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參加學員視實際需要自行下載或列印。

 八、營建署都市更新組聯絡人:許宸寧,電話:(02)8771-2751。

https://twur.cpami.gov.tw/zh/activit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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