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集集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宗教專用區(二)為宗教專用區、河川區、公園用地、廣場用地)案」書、圖,請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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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 2018/01/09 |
結束時間: | 2018/02/07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294 次 |
內 容: |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27條及27之1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起至中華民國107年2月7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本府(都市計畫科)及集集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訂於107年1月19日上午10時假集集鎮公所2樓會議室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名稱及地址,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提出(陳情意見書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或集集鎮公所工務課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