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112.02.23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公園用地、綠地為醫院用地)(配合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長照大樓興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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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檔案下載圖示 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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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醫院用地以供醫療衛⽣機構、醫療設施、⻑期照護、職務宿舍、停車需求及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相關設施使用,其建築物如下列之規定: 醫(⼀)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 180%,醫(二)用地建蔽率 60%、容積率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