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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90.07.09變更埔里都市計畫(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附件檔案:  01. 檔案下載圖示 變更埔里都市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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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一、乙種工業區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七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一十。
二、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六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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