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90.07.09變更埔里都市計畫(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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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檔案下載圖示 變更埔里都市計畫.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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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種工業區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七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一十。 二、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六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