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發佈實施『南投市三塊厝段自辦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記權利變換計畫(第一次釐正)』 |
---|---|
開始時間: | 2008/09/26 |
結束時間: | 2008/09/26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995 次 |
內 容: |
主旨: 自中華民國97年09月26日凌晨起發佈實施『南投市三塊厝段自辦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記權利變換計畫(第一次釐正)』,請 週知。 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自97年09月26日起至97年10月25日止,合計30日。 二、權利變換計畫書發佈實施後兩個月內(97年11月26日前),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向本府提出。 三、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建設處及南投市公所提供閱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