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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發布實施「南投市內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第二次變更)」

開始時間: 2013/01/29
結束時間:
附件檔案:
點閱次數: 628 次
內  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1020020449號

主旨: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凌晨起發布實施「南投市內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第二次變
更)」,請週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1條、第29-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期間自中華民國102年1樂0日起至中華民國102年2月28日止,合計30日。
二、權利變換計畫書發布實施後兩個月內(102年3月30日前),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向本府提出。
三、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建設處及南投市公所提供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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