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發佈實施「埔里鎮中華商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暨權利變換計畫書(變更釐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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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 2013/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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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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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1010258792號 主旨: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凌晨起發佈實施「埔里鎮中華商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暨權利變換計畫書(變更釐正)」,請週知。 依據: 一、南投縣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101年12月3日第39次會議決議。 二、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起至102年2月1日止,共計30日。 二、發布實施後兩個月內(102年3月2日前),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得以書面敘明理事由並載 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申請本縣都市更新委員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調解。 三、計畫書、圖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及南投縣埔里鎮公所供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