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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公告「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圖,請周知。

開始時間: 2016/12/28
結束時間: 2017/01/26
附件檔案:  01. 檔案下載圖示 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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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主旨:公告「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圖,請週知。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 1月26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於本府及南投市公所、草屯鎮公所公告30天。
三、公告通盤檢討範圍: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範圍。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提出(陳情意見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索取)。
五、有關本案公告通盤檢討範圍及相關資料,請至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南投市公所及草屯鎮公所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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