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辦理「變更溪頭森林遊樂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請週知。 |
---|---|
開始時間: | 2017/05/04 |
結束時間: | 2017/06/02 |
附件檔案: |
01. 檔案下載圖示 溪頭.pdf |
點閱次數: | 226 次 |
內 容: |
主旨:公告「變更溪頭森林遊樂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請週知。 依據: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6月2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於本府及鹿谷鄉公所。 三、公告通盤檢討範圍:溪頭森林遊樂特定區計畫範圍。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提出(陳情意見表請逕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鹿谷鄉公所索取)。 五、有關本案公告通盤檢討範圍及相關資料,請至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鹿谷鄉公所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