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鹿谷都市計畫TW97都市計畫樁位及新訂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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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 2007/09/17 |
結束時間: | 2007/10/16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1161 次 |
內 容: |
1.於96年9月17日至96年10月16日止計30天;書、圖陳列於鹿谷鄉公所及本府建設局都市計畫課供閱覽。 2.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釘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依都市計畫樁測釘工程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府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樁位測量費1200元。 3.刊登公告於96年9月13日聯合報第C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