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公告「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為社教用地、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特別管制區)〕案」都市計畫區新釘樁位成果圖,請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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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113年6月3日 |
發佈文號: | 府建都字第11301348551號 |
釘樁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附件檔案: | 無 |
點閱次數: | 68 次 |
內 容: |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自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至113年7月3日止計30天,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南投市公所提供閱覽。 二、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該管測定機關繳納複測費用,以書面向本府申請複測,其複測費用每樁位測量費為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