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發布實施「南投市內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第二次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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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 2013/01/30 |
結束時間: | |
附件檔案: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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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1020020449號 主旨: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凌晨起發布實施「南投市內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第二次變更)」,請週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1條、第29-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期間自中華民國102年1樂0日起至中華民國102年2月28日止,合計30日。 二、權利變換計畫書發布實施後兩個月內(102年3月30日前),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住址向本府提出。 三、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建設處及南投市公所提供閱覽。 【原公告網址】 (開新視窗) https://up.nantou.gov.tw/publishExhibit/show?case_id=241 |